海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办指南
(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办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消防备案------举办者网上申报------网上材料受理------网上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审核------批准发证------相关部门登记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网上申办材料清单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传下列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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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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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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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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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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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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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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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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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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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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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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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举办者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举办者非本地户籍的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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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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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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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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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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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备案表及附件
监事(会)成员名单备案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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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监事(会)成员由本机构从业人员选举产生,由1—3名人员组成。董事、校长(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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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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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决策机构筹备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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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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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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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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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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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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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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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由董事长或负责人(校长、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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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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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校长、主任)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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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幼儿园、学校的负责人还必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70周岁以下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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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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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人员名单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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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专职教师必须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的必须取得同专业的培训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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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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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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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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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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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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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指定银行的存款凭证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培训中心”50万元以上,“幼儿园”100万元以上,“学校”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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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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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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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属商业用地、商业用房。“培训中心”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教学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学校”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自有校舍500平方米。房产租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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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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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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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产权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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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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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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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消防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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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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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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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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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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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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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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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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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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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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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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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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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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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食堂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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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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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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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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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早教类和有6周岁以下儿童为培训对象的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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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网上申报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在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现场验收时,按目录顺序提供完整的纸质(A4纸)材料一套,凡复印件均要提供原件佐证。
(样本和样表附后)
关于举办“海门市___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样本)
海门市教育局:
本____(个人、单位、企业或公司等,选一。不选的删掉,以下类同)经全面的市场考察和分析,拟申办以____(早教类、幼儿园、幼托类、文化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为主体的教育培训机构。
一、举办者:________;现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二、拟举办教育机构名称:海门市____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三、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
道德风尚,按照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的基本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造教育品牌,彰显教育特色,努力培养个性化、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四、办学规模:(以1-2个月为一期,每期开设1-3个班,每班20-40人,全年举办6-8期,年培训200-500人或者几个年级、几班几轨。选一)
五、办学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学层次:________(学前、小、初、中、高等教育)。
六、办学形式:________(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
七、办学条件:本公司____(自有、租用)教学、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备有相应的图书资料和教学设备。本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万元。本公司_____(自有、租用)的是______(商业、撤并学校等)用房,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照明等条件。
八、可行性分析:随着海门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市(镇)人口急剧增加
,社会对各类教育培训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学校教育、专业培训已满足不了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经充分市场调研,决定在____(镇、街道、园区)创办“海门市________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
(一)选址优势及房舍条件分析
1.本公司选址为____(镇、街道、园区)____ 路
____号,经我们实地考察,该位置地处海门市_____ (镇、街道、园区)中心,地段良好,周围有__________ 、__________ 等学校,靠近_________ 、_________ 等商业中心,周边高端居民小区众多,如_________ 、_________ 等等。本公司服务区域从中心开始呈圆形向四周辐射,刚好覆盖人口居住稠密区域。是一个理想的办学地段。
2.作为办学场所,现拥有教室_____个,办公室_____个,多功能室_____个,其他_____个,房室内部环境宽敞优美,且场所相对独立,便于管理,完全符合办学场所消防、安全、照明、卫生等环境要求。
(二)生源保障分析
本公司位于居民小区中心,人口密集,需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人员面广量大,尤其是现在每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都希望子女能接受学校及学校以外的更多的教育,不断提升孩子的综合素质。据初步调查,四周入住的居民小区内各类学生有数千名,求学需求十分巨大,因此,只要我们规范办学,优质培训,特色教育,生源一定能得到保障。
(三)师资队伍配备
为确保本公司教育培训的高质量,我们聘请了具有教师资格____ 年教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高的校长(主任)____名,聘请了具有教师资格_____年教龄以上的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专业教师_____ 名,同时又招聘了具有教师资格新生代教师____名,完全满足本机构教育培训需求,保证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
为稳定师资队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与所有录用的教师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
(四)投入与回报分析
1.本公司设施设备投入_____ 万元;装修费用投入_____ 万元;现金投入_____ 万元,累计总投入______ 万元。所有投入均为举办者_____(个人、单位、企业或公司)自筹,属自有资产。
2.本公司为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盈亏分析如下:
a.收入分析:年招生人数预计_____ 名,收费:_______ 元/生,年总收入预计为_______
万元;
b.支出分析:年支出合计_______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等年支出:________万元;
公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包括租金等)年支出:_______万元;
折旧与分摊费用等年支出:_______万元(教学用房折旧年限40年,电教、计算机、文体、办公设备等折旧年限6年,家具、交通运输设备折旧年限9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年,装修费用分摊年限3年);
税收及不可预测等费用年支出:______万元(按总收入10%估算);
c.盈亏分析:(年总收入)______万元—(年总支出)______万元==(年盈利)______万元。年回报率为___%(年盈利除以总收入乘以100%)。
综上所述,本公司创办条件已具备,是可行的。
九、内部管理体制及制度建设: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监事(会)监督下的校长(主任)负责制,日常事务由校长(主任)负责管理。已建立的管理制度有:(一)、教学管理制度;(二)、行政管理人员职责;(三)、教务工作人员职责;(四)、教师工作职责;(五)、财务管理制度;(六)、财务人员职责;(七)、安全管理制度。
十、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本公司配备具有_____学历以上的教务人员____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____名,安全管理人员____ 名,完全满足本公司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
目前,本公司设立的各项筹备工作都已完成,条件已成熟,故提出要求创办“海门市_________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
以上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社会组织填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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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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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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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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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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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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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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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镇(街道)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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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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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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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办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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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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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镇(街道)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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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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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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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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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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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或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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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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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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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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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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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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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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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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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举办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决策机构、权力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其的该组织近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举办学校的决议等(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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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个人填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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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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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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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
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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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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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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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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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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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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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年,中学 年,大学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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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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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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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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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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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区、县)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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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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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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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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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兼)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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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办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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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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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镇(街道)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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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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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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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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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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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或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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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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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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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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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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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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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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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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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举办者身份证、个人存款、公安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等证明。非本地户籍的举办者个人还需提供具有本地有效法人资格,经营效益良好的单位的办学担保(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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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海门市______________ 。
场所属于______[自有、租用](选一,不选的删除,以下类同),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该组织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____________。[企业(公司等)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公民个人](选一)。
第五条 本机构是营利性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六条 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行政审批机关: 海门市教育局。
第七条 本教育机构民事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本教育机构有条件前提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机构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十条 本教育机构性质:属于教育类营利性民办公司制企业法人单位 。
第十一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个性化、创新型人才。
第十二条 办学类型:属于_____________[早教类、幼托类、幼儿园、文化类、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等](选一)教育培训机构;
第十三条 办学范围:__________;
办学的规模:____(年招生量__人或年培训量___人);
办学的层次:___[学前、小、初、中、高级](选其中);
办学的形式:_________[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一)。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产生方式: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主任)、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____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任期:每届任期_____年(最长时间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在董事会成员中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人员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七条 决策机构的人员变更,由原董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召开会议,应于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在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校长、主任] 的人选中推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_______[校长、主任]应是决策机构成员。由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三条 主要负责人_______[校长、主任]具有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对决策机构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决策机构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主任)应予免职:
(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办学的;
(二)不能全面履行职责的;
(三)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四)由于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
(六)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
校长(主任)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人。监事在本教育机构从业人员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本教育机构董事、校长(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本教育机构财务;
(二) 对董事、校长(主任)执行本教育机构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教育机构章程的董事或校长(主任)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本教育机构董事、校长(主任)的行为损害本教育机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 监事行使职权时,发现本教育机构运行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协助,费用由本教育机构承担;
(五)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人选姓名],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进行离任审计后,经本教育机构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资产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注册资金:______万元(本教育机构设立时的出资额)。
本项目资金来源:____________(举办者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须注明出资比例]、捐赠[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数额、用途] 等)(选其中,可多选)。
第三十条 其他出资方式:_________[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无等](选其中并说明其产权关系。如:自主拥有和租赁使用等)。
第三十一条 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三十四条 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本教育机构自主决定。在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教育机构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教育机构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决策机构根据办学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教育机构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信息和报表。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本教育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的章程,须经决策机构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教育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董事人员的变更须报审批机关办理前置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按照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教育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教育周期期满,不再续办;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八条 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本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董事会(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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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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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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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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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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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供职单位
[现在职(岗)
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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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供职单位
[已退休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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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育机构
任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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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名单备案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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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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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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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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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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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供职单位
[现在职(岗)
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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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供职单位
[已退休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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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育机构
任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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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人员属非公职人员
附:全体董事、监事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首届董事会(决策机构)会议决议
时间: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
参加人员: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会议内容:
1、表决通过办学章程;
2、选举产生董事长;
3、任命本中心(学校)校长(主任)。
经全体董事共同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一致通过本中心(学校)办学章程;
2、选举________同志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3、任命________同志为本中心(学校)校长(主任),全面负责本中心(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董事长基本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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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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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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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
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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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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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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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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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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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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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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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育机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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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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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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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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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兼)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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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属非公职人员
附:个人身份证及公安出其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附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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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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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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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
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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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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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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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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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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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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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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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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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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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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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兼)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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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属非公职人员
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资格证复印件及公安出其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附后)
负责人(校长、主任)基本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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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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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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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
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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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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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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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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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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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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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___年,中学___年,大学 ___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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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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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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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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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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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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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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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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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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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兼)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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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属非公职人员
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安出其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附后)
专职教师人员名单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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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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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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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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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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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或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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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供职单位
[已退休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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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属非公职人员
附:全体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
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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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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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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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
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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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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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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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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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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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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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月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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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属非公职人员
附:个人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安出其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等(附后)
海门市_____培训中心(学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样本。各申办单位根据各自办学性质进行内容增、删)
第一部分 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第三部分 教务工作人员职责
第四部分 教师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 财务人员职责
第七部分 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1)每班设立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
(2)因人制宜,科学编班;
(3)严格考勤制度,每次授课均需点名签到;
(4)加强教材管理,做到不缺不漏;
(5)加强学籍管理,为每个学员建档;
(6)加强师资管理,根据不同班级、不同课程配备相应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7)加强考试管理,提供学员代报名服务,方便考生应考;
(8)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了解情况,及时调控。
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中心内各方信息及重要动态,为中心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关调查报告。
2.贯彻落实中心董事会的行政决议、决定,检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和协调行政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起草中心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拟订中心规章制度;负责审核、报送以中心名义发出的行政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做好行政公文的收发、交换和批阅工作。
4.组织安排或协调各种会议及全中心活动,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接受和处理中心内各部门呈报的请示与报告。健全中心信息网络,负责中心内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信息、简报。
6.做好合作伙伴的来访接待工作。
7.负责中心对外联络的日常工作。
8.接待、受理学员来信来访。
9.负责保管使用中心公章及董事长印鉴,负责各部门及中心行政印章的刻制、管理,开具对外介绍信。
10.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以及中心的信息统计,做好中心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11.负责中心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工作。
12.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工作人员职责
1.按照中心教学计划编制教学进度计划。落实教师任课方案。
2.排好课程表,负责特殊情况下的串课和课时变动及补课的安排。
3.负责中心组织的各类考试的具体安排工作。
4.负责发放、收集教师授课计划,教师授课日记等教学资料。
5.收集、汇总学生的考试、考查成绩及对学生成绩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准备好考试题试卷及监考记录。
6.负责外请教师讲课费和教师课时酬金的办理。
7.做好补考学生统计、收费工作,安排和组织好补考。
8.协助董事会了解各门课程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的情况,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
9.负责教室分配、使用安排,及教学用具等物品的供应管理。
10.掌管教务处公章,负责对外联系等有关事宜。
11.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工作职责
1.对中心学生负责,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
2.认真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协调中心与学员家庭、社会的关系。
3.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本课程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理解、掌握教学大纲,制订本课程教学工作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案。
4.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难点,讲解、示范准确,讲究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
5.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6.根据课程特点,指导学生自学的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7.搞好教学质量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质量要求和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
8.关心、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改信息和研究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试验,不断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
9.执行教学工作卫生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
(1)按规定聘请有会计证人员管理财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2)按规定建立账册,使用正规票据;
(3)按规定收费,一切收入都需入帐,加强现金管理;
(4)严格报销制度,杜绝不合理支出;
(5)出差费用在三天内按规定结报,审批手续健全;
(6)按规定支付兼课金;
(7)收费一日一清,每月结帐;
(8)按规定纳税,不拖不欠。
(9)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0)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本中心(学校)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董事会监事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12)本中心(学校)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经费支出的审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授权财务管理人员执行。
(13)本中心的财务接受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配当年税后利润,严格按《公司法》实施。
财务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掌握财务收支,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抵制一切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
2.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及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3.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凭证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潦草、涂改。
4.正确处理会计帐务,做到账帐相符、帐务相符、日清月结,不做假帐,不搞假数据。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6.对本中心的各种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按时装订成册,分类妥善保管。
7.履行财务职责,提供价格信息,遵守财务和劳动纪律。
8.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参加财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9.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一)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二、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本中心(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中心(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主任)任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校舍及各种设施尤其是消防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 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三)中心(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四、值班制度
(一)中心(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中心(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夜间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六)日常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上放学时,值日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领导。放学后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财会室、仓库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设法解决。
(七)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现盗窃、火灾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八)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五、在籍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心(学校)要制订计划,安排时间,针对不同年级确定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文明守法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懂得文明守纪、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二)学生在中心(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学校都应负起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责任;应组织教师在学生进出、活动、学习、生活的场所值勤,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中心(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环境。
六、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中心(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主任)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七、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剧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八、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掏(拎)包案件的发生。
(二)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
(三)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橱、柜,关闭电器电源。
九、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 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中心(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中心(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点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七)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中心(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中心(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中心(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八)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九)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中小学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中心(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中心(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中心(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 (包括镇流器)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措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十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中心(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校长(主任)室,中心(学校)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定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中心(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主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2.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中心(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3.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由中心(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罢课、罢教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5.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发生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教育教学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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